木麻黃共和國
訓政終止辦法

國務委員會 公告

發文字號:訓字第008號

發文日期:2021年4月18日

主旨:公告訓政終止辦法。

說明:

一、訓政時期約法至開國七年(2022年)6月25日上午9時,自動失效。

二、倘本會認有繼續訓政必要,至遲於開國七年2月23日,召開國是會議,商討相關事宜。
開國七年5月12日,若本會未發布繼續訓政之訓令,則依本公告第一點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