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關連結:車站名稱英譯規則.pdf(原存於 Yandex Disk,佚失)
國務主席今天表示,2017年7月25日國家鐵道部訂定《本部所轄機構、交通設施之專有名稱拼寫原則》(本國網站國史館有藏),一些規定已經不適用於憲政時期、甚至今天的訓政時期,主席於是以訓憲籌字第002號訓令修正全文,為《車站名稱英譯規則》。